关于和房东水电气费用的结算 租的房子是和房东一起住,租房合同里只写了合同期为6个月,租金,押金等,并没写如何结算水电气费用,但现在住了几个月后,和房东结算的时候,发现她居然因为我洗澡洗头时分开洗的原因,而要求我支付1.5个人的费用,即:1.5*(水费+电费+燃气费),我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但是她认为有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0-12-03 15:38 Cherry……(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12月04日 15时03分
对方说法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