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中唯一住房的问题 在广州有一套130平方的住房(母亲个人名字,5口人住),目前父亲一方欠债被立案起诉,是否可凭唯一住房为由避免法院拍卖此套房产,乡下农村有一套宅基地住房(成年未婚大儿子的名字,其他成年子女均已婚未有房产),这样情况下,广州的住房是否可为家庭唯一住房??
2014-09-05 11:57 xianxi……(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9-05 12:25
唯一住房并非一定不能拍卖执行。 我的补充: 2014-09-05 12:25
但如果该房屋产权并非被执行人一人所有,比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不能直接拍卖的。
2 刘振海律师 2014-09-05 12:25
一般不会执行房子
3 杨艳国律师 2014-09-05 15:38
应该属于唯一住房,但是并非不能拍卖,因为你的房屋面积过大,还是可以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