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 我母子两人没有田地,在98年8月31日前与本社村民(2000年左右的户口签绝户)协商了1个人的土地,(现一直保承有这份协议),余下的1个人土地于2000年转入我名下,因时间太长不记得签有这份协议了,因当时要交粮油税,生产队无人愿意接收土地,生产队也同意我们接收,队长也签了字,那个村民当时因没人要土地就表示永远都不会要回土地。在此后的税单全部是我的名字,2004年土地换《土地经营权证》时也全部换成了我的名字,现在那个村民要收回他在2000年过后转的那份土地,请问他有权收回吗?房屋过了户都受法律保护,土地证也受法律保护吗?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谢谢!
2010-12-03 11:47 L珊W(重庆)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