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抢劫? 2010年9月22日下午,熊某从我包里强行抢走500元钱,我没能够制止住,因为我认识他,就没报警。只是告诉他有钱了归还我。现在我找他还钱,他不理睬。请问,他当时的行为算抢劫吗?我可以起诉他吗?而且这件事过去了没有多少证据,我怎样起诉呢? 补充:你刚刚回我说可以报警。因为金额不大,警方会处理吗?而且对于熊某我认识不深,所以并不清楚他的地址,只有他的电话。而且他现在不接我电话。对于地址不详的人,警方会接受我的案件吗?
2010-12-03 08:12 WvA6487(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2-03 08:22
答:属于借款,可以起诉。理由:熊某从我包里强行抢走500元钱的抢夺行为,因你“告诉他有钱了归还”,的行为,得到了追认。
2 110网律师 2010-12-03 12:08
同意朱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