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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口头遗嘱算数吗?
这样的口头遗嘱算数吗? 爷爷是意外去世,保险公司赔了钱。所有的钱被姑姑买房拿走。而爷爷曾经在意外发生前口头对人说过如果有意外发生那保险钱就平分给奶奶家,我家,姑姑家,叔叔家。如果有人证明,这样的口头遗嘱能算数吗?该怎么做?
2010-12-02 23:37 bloody……(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03日 07时10分
赔款被你姑姑一人拿走,在没有遗嘱指定给她一人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赔款.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0-12-03 07:45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这样的口头遗嘱不算数;应根据保险合同确定受益人,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应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赔偿款,你们应依法尽早提出权利主张。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0-12-03 09:28
一般按照继承共同继承,如果没有写保险利益人的话。至于口头遗嘱有没有效力,要看当时你爷爷的状况,以及是否符合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
4 赵亮律师  2010-12-03 09:49
可以去法院起诉你姑姑要求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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