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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一方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是否也应该给孩子抚养费?
离异一方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是否也应该给孩子抚养费? 我姐姐和姐夫于2000年离异,孩子(当时一岁)判给了我姐姐,当时他们有共同房产一处时价4万元买的也给了我姐姐,姐夫就一直没有付给孩子抚养费。直至今年,小孩15岁了,上了民办高中,每年学费近2万元,姐姐实在负担不了,就想让姐夫负担部分学费。可是姐夫说他2年前出工伤了(8级伤残,腿有点瘸),现在只拿厂里800元的生活和做保安收入1300多元,并且自己也再婚育有一子要抚养,没有能力再给孩子学费了。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有依据必须给孩子学费吗?给多少合适呢?
2014-09-01 09:52 蓝小河子(安徽-马鞍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01 10:00
这是可以暂时不给的
2 孙新律师  2014-09-01 10:17
你好,如果没有能力,一般是可以不给的。
3 孙新律师  2014-09-01 11:14
你姐姐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  抚养费为支付抚养费一方月收入的20-30%
4 宋晓琼律师  2014-09-02 15:48
抚养孩子是义务,不能因为自己工资低而不支付,具体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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