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郭美美拒不执行北京朝阳法院一审生效判决 被告郭美美拒不执行北京朝阳法院一审生效判决:退还原告定金,原告已于2月19日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并提供了郭美美车辆信息,立案庭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受理法官承诺一个月内解决,可到现在没结果,郭美美因赌球已被刑事拘留,可能要判重刑,半月前,特快专递邮寄到朝阳法院执行庭要求查封其车辆,请求分管法官回复,至今未果,请法律人士指点,下一步如何走?
2014-08-31 17:38 yks011(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8-31 20:43
你好,督促执行庭法官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原审法院拒不执行,你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
2 修东磊律师 2014-08-31 18:05
只能多催促办案人员尽快办理。
3 110网律师 2014-09-01 15:51
你好,督促执行庭法官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原审法院拒不执行,你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原审法院拒不执行,你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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