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屋的问题 1997年,我(10平方,居住面积),奶奶(6平方,居住面积)和姑妈(6平方,居住面积)共同拆迁,获得一套房屋。不久,姑妈将其户口迁离至姑父处,因那里即将动迁。之后,我父母陆续将其户口迁入。2007年,奶奶过世,之后该房屋的户口为我,我父母三人。
再之后,姑妈和姑父购买了一套房屋,同时位于热河路的房屋,也即将完成拆迁工作。
现我和我父母居住的房屋房价大概为2W/平方,姑妈起诉要求享受一半使用权或者要求我们补偿其50万。
请问这合理吗?
再之后,姑妈和姑父购买了一套房屋,同时位于热河路的房屋,也即将完成拆迁工作。
现我和我父母居住的房屋房价大概为2W/平方,姑妈起诉要求享受一半使用权或者要求我们补偿其50万。
请问这合理吗?
2014-08-31 14:17 yangju……(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31 13:25
这是不合理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9-02 13:52
要求不合理,你们可拒绝。
3 张向锋律师 2014-08-31 13:27
要求不合理,你们可拒绝。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李军律师 2014-08-31 13:58
要求不合理,先使用再说。
5 代雨庭律师 2014-08-31 19:00
非同住人人无权分割,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