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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在工地摔伤,该怎样获取赔偿
老爸在工地摔伤,该怎样获取赔偿 我爸于2014年8月23日在建筑工地高处坠落摔伤,造成腰椎、骨盆骨折,现正在住院治
疗。我爸是由工地班组长找来干活的,现在知道那家建筑公司的名称。目前医药费是由班组长支付的,现在就是担心出院后班组长不予赔偿其他费用。我现在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呢,之后找谁索取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谢谢!
2014-08-30 20:59 dulang……(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30 21:28
原则上为工伤,应由单位按工伤标准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搜集在工地干活的证据,以技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30 21:48
你好,属于工伤,建议你找律师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01 10:04
您好,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和妻子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和妻子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和妻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01 11:51
申请工伤鉴定,按工伤标准索赔
5 康治斌律师  2014-09-01 12:3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爸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爸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爸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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