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伤死亡抚恤金持有人之间的纠纷 男人工亡后,依据政策,妻子,母亲均获取了每月发放的相应的抚恤金额,当初双方签订了协议,协定两份款项均由妻子保管,每月给老人一部分的零花钱,并有证人。现在在死者兄弟的干预下,死者母亲不满足儿媳依协议给的零用钱,要求领取全额的抚恤金,并已经通知单位以后发放给老人本人。单位暂未发放。问律师,当初签订的那份协议有效吗?
2010-12-02 09:58 飞霞飞霞(河北-邢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02 14:21
有效。但你可以解除协议要求自己保管。
2 孙新律师 2010-12-03 18:39
应该有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河北甲信律师事务所(邢台冶金北路486号中级法院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