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纠纷 A和B供职于同一家公司,A和B共事时,B在公司财务有一实名亲笔借款借据,目前A已离职,B仍在职。A离职后,公司财务向B追讨债务,B称该款项交给了A使用,要求公司财务直接向A追索而拒不还款,A以已离职及在公司财务无签收过该款项为由否认收到过该款项,A、B两人之间无借据提供故无从判断是谁持有该款项。请问:1.由公司财务向B追讨合理吗?2.B在无借据无录音只有证人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A能胜诉吗?3.如果A真的收到了该款项可以不返还B吗?4.A如果没有收到该款项,可以告B吗?
2014-08-29 16:50 利益安乐(福建-龙岩)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29 16:54
1、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向B追讨有法律依据。2、如果仅有录音证据,胜诉几率较小,3、如果真的收到了,不能不还,4、可以
2 孙新律师 2014-08-29 17:30
1、现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是B 其有还款义务
2、只有单一证人 证据不能让法院相信
2、只有单一证人 证据不能让法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