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迫请教财产继承问题 律师你好!我母亲去世多年,父亲有一同居女友近十年,父亲有三套住房,现在女方要求结婚。他们在办结婚证前双方做了一个书面协议(未公证):除现住房外其余两套属于父亲婚前财产,若父亲去世,现住房归女方所有,其余两套自己子女继承。请问: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需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中途父亲想卖掉或过户其中属于自己子女的房子需要女方同意才可以吗?
我父亲没有给我们子女商量也没有公证就签了这个协议,如果没有法律效应,应该怎么补救?
我父亲没有给我们子女商量也没有公证就签了这个协议,如果没有法律效应,应该怎么补救?
2010-12-01 21:42 sclzdl(四川-泸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0-12-01 21:44
你父亲处分属于他自己的财产,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
2 喻远军律师 2010-12-02 05:46
你父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3 张联平律师 2010-12-02 09:49
如果你父亲的住房是与你母亲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时未作遗产分割,你在20年之内有权要求对你母亲留下的遗产继承。如你所说的你父亲的房产是你母亲去世后,自己才购买的,这种情况他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作出任何处分,关于你提出他与同居女友所签协议,只要是他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需要征得子女同意,合同就有效,也不一定需要必须公正。但如女方未与你爸爸办理结婚登记,你爸爸去世时,房屋产权又未做过户登记,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主张对你爸爸房产的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