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公改房产,子女怎么划分? 我们有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在北京留下一套两居室房.在2002年公房改革时,父母以及子女中四人都在国外或外地,只有大哥在北京.他办的手续和自己垫付了房款近四万元.当时大哥也没有通知和要求父母及其他四子女分担房款.房产证是在父亲名下.父亲已去世.现在我们考虑将该房出售,利益应该怎样划分? 大哥觉得当时自己出的全款,应该至少得到出售房价的一半.这样对吗?
2014-08-28 14:30 emlfd(北京)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8月28日 15时32分
如果房产在你父亲名下,属于父亲共同财产,对于你父亲份额部分,子女可以继承,对于大哥出资部分,可以作为共同债务,给予补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28 14:40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政策办理的
3 孙新律师 2014-08-28 14:39
如果没有遗嘱,可按照法定继承。但应将大哥的出资先行扣除。
4 110网律师 2014-08-28 14:50
你好,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应将你大哥的出资先行扣除
5 徐卫东律师 2014-08-28 14:58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应将大哥的出资先行扣除。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 曹春雷团队律师 2014-08-28 14:58
如是公房,是不能继承的,只能由谁继续承租
7 孙新律师 2014-08-28 15:07
在父亲名下,原则上属于父亲的遗产,可以先扣除大哥出资部分,然后均分
8 孙新律师 2014-08-28 15:09
依据法定继承。协商。
9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8-28 15:17
你好,协商处理。
10 申维丰律师 2014-08-28 15:59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11 孙新律师 2014-08-28 16:08
按法定继承,可以先从房款中扣除大哥出资的部分,另外的再进行平分。
12 赵剑律师 2014-08-28 17:07
你好,结合出资的情况他可以获得较多补偿
13 孙新律师 2014-08-29 09:44
您好,母亲何时去世?即使房产在你父亲名下,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你父亲的份额,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大哥出资部分,如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后,需要大哥对出资提供证据,如有证据可以主张对出资予以补偿,可要求利息等,视案情再做分析。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需委托律师可拨打我所免费咨询电话。
14 王艳玲律师 2014-08-29 10:23
大哥的出资属于借款的性质,可以要求偿还,但是主张分割一半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因为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百年后应该由所有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15 孙新律师 2014-08-29 14:07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通常由继承人均分遗产,大哥的购房出资,可以要求从遗产中优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