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人离婚后财产纠纷问题 我是替我母亲问的,我母亲是个非常善良非常和蔼的人.这辈子的错就是嫁给了我那不是人的父亲.
由于感情不和(其实是父亲在外面养了个女的.只是我们没有证据)在067年2月5日协议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
男方XXX 年龄63 住址 天津市XXXXXXX
女方XXX 年龄60 住址 天津市XXXXXXX
我们于1975年3月XX日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现将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关于子女抚养:两个儿子已经独立
二.关于住房分割:天津市XX区XX里公产房一套由女方承租并居住;XX区XX里公产房由男方承租并居住;XX区XX里公产房由女方承租并居住.
三.关于财产分割:家中财产:男方带走个人的衣物及佛教用品,其余所有物品归女方.(这点特别注意)
四.关于债权债务:双方无债权债务.
协议人XXX 协议人XXX 2007年2月5日
这是整个离婚协议.可她们没离婚前在山西有一处共同经营的生意.经营佛教用品,现在价值40-50万左右,当时口头协议还是共同经营,现在我母亲退出来了,但我父亲不给我母亲任何补偿,说离婚协议里的第3条已经把佛教用品协议给他了.(三.关于财产分割:家中财产:男方带走个人的衣物及佛教用品,其余所有物品归女方.)
现在我母亲要打官司讨回自己应得的.现在已经着手这方面的事情了.请法律专家帮我看看.我母亲的胜率有多大.这协议的第3条里只是说了家中财产,并没有提到山西的生意,这能算是把生意都协议给男方了吗?
谢谢了.
由于感情不和(其实是父亲在外面养了个女的.只是我们没有证据)在067年2月5日协议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
男方XXX 年龄63 住址 天津市XXXXXXX
女方XXX 年龄60 住址 天津市XXXXXXX
我们于1975年3月XX日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现将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关于子女抚养:两个儿子已经独立
二.关于住房分割:天津市XX区XX里公产房一套由女方承租并居住;XX区XX里公产房由男方承租并居住;XX区XX里公产房由女方承租并居住.
三.关于财产分割:家中财产:男方带走个人的衣物及佛教用品,其余所有物品归女方.(这点特别注意)
四.关于债权债务:双方无债权债务.
协议人XXX 协议人XXX 2007年2月5日
这是整个离婚协议.可她们没离婚前在山西有一处共同经营的生意.经营佛教用品,现在价值40-50万左右,当时口头协议还是共同经营,现在我母亲退出来了,但我父亲不给我母亲任何补偿,说离婚协议里的第3条已经把佛教用品协议给他了.(三.关于财产分割:家中财产:男方带走个人的衣物及佛教用品,其余所有物品归女方.)
现在我母亲要打官司讨回自己应得的.现在已经着手这方面的事情了.请法律专家帮我看看.我母亲的胜率有多大.这协议的第3条里只是说了家中财产,并没有提到山西的生意,这能算是把生意都协议给男方了吗?
谢谢了.
2008-07-09 12:06 longqi……(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07-09 12:38
不算,因为有口头协议就是另一种约定,所说不属于三.关于财产分割:家中财产:男方带走个人的衣物及佛教用品,其余所有物品归女方.中的佛教用品 。你父亲这是利用当时的约定不明来混淆。只要你们能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存在以及协议离婚后还是共同经营的。你父亲就必须给你母亲补偿 看看律师的意见吧 我感觉胜算率还是很高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07-16 11:37
协议中的可以带走的佛教用品只能理解为日常宗教所需要的个人用品 不能包括经营性财产
3 2008-07-22 22:49
你好!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中"男方带走个人的衣物及佛教用品"显然存在分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相信这句你母亲的初衷并不是放弃经营所得.具体事由建议协议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