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本人因工受伤鉴定为十级,现已调整工作,双方当时自愿达成协议:1,厂方支付全部医疗费,2,厂方一次性支付本人全部工伤待遇5000元整。3,双方表示就此事彻底了结。
因现在工次太低,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想咨询一下,能否向厂方索取解除劳动合同后伤残失业补助金和伤残医疗救助金?
因现在工次太低,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想咨询一下,能否向厂方索取解除劳动合同后伤残失业补助金和伤残医疗救助金?
2010-12-01 19:57 13100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2 17:03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