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到期,预付的4个月房租及押金能退还吗? 我在丰台区金家村283号院租了一套两居室,合同是在2011年12月17日签订的,租期3年,租金2500/月,房租半年付一次。但由于孩子目前上学在中关村,所以于2014年8月16日退了原住房,现在房东已于23日又把房子租出去了,但还是不把我预付的4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退换,说原来租给我的价钱便宜,不能退我全部房租,只能退一半,请问我能要回全部房租和押金吗?如何快速解决?原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不用付违约金的,我也提前告知房东搬家的事情了。
2014-08-27 20:31 haimei……(北京-丰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8-27 20:36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2 徐卫东律师 2014-08-27 20:38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4-08-27 20:43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4-08-27 20:43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维权
5 李同红律师 2014-08-27 20:47
你好,你提前退房属于违约,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建议协商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4-08-28 10:13
您好,有合同的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或者面谈,我将为您作最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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