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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尤产权人父亲代签,这种情况怎么办?
合同尤产权人父亲代签,这种情况怎么办? 2007年甲方购买乙方房屋。当时,乙方本人不再当地,双方合同尤其父亲代签,(但无委托书及公证)。今年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合同不是产权人所签名,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书,请问是否可以向乙方要求重签合同?假如乙方反悔,要向甲方追回房屋产权,甲方是否必输无疑?若甲方败诉是否只能追回合同上已付的资金?
谢谢各位!
2010-12-01 18:28 a35755……(新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12月01日 18时31分
乙方存在过错,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只要事后他追认,是有效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01 22:28
你好,乙方的父亲属于无权代理。如起诉结果不好说,要看双方的证据了,但无论如何,甲方都应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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