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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房烦心事!
拿房烦心事! 我在江都买的房子,合同上10.31日前交房.但后面又附加一个说30天缓冲期.就算了.
昨天下午可以交房,说让我最好今天去(2010.12.1),我今天早上九点去的.先去看了房,门关不起来.卫生间窗子也不能全打开.另外除了拿房费用外,还要让我交拿房产证的押金,我们怎么说也说不过他.拿房的都交了.
销售想让我们把房拿了去找物业解决门和窗的事,物业上也很扯皮.我们想了想还是先不拿房,下午又去找销售,说这个周六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周六下午去看.
这不是相当于延期交房了吗?可是他们不承认赔偿.而且交什么拿房押金别的房产也从没有过.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今天请了一天假都白忙活了.现请求相关律师帮忙.我都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作为消费者,作为弱者,就要任他们宰割吗?
谢谢!
2010-12-01 16:49 蜻蜓小艾(江苏)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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