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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是2009年十月份最后一个星期进入我现在的公司,试用三个月后转正,劳动合同是2010年三月份签到2011年三月份。社保是八月份才交的。

现在由于一些原因,老板想让我离职,但是还没有明说,之前每个月公司都是底薪1200加上绩效300的,我们是每个月2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就从这个月发工资开始只发我1200,我觉得老板挺没意思的,有话又不说,拿工资来压人,本来打算合同结束之后在考虑要不要继续续约的,现在看来是老总想踢人了。

我想咨询一下,要是老总提出辞掉我的话,我有没有理要求公司赔偿?

另外,如果是我自己辞职的话,又能要求赔偿吗?
2010-12-01 13:52 liluo3……(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12-01 14:01
可要求补缴保险,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0-12-01 14:52
可要求补缴保险,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的补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自己辞职的话不能要求单位补偿的
但是可以以单位不补交保险为由辞职,这样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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