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要回,想起诉 我的情况如下:我与妻子在2009年4月份离婚,我的小孩当年3岁,判给我了,之后我与妻子协商将儿子给她抚养,她同意了,并收取59800元作为儿子的抚养费,抚养至18周岁,她写了一张收据,上面清楚写明是儿子的抚养费,但现在她说她家里人没空带,现在又给回我,我在带,问她还要不要,她说不要,那我的59800元可以要回吗?
目前情况是我在跟她要这笔钱的时候,她说她没钱,离婚时协议上写的是儿子归我,但是儿子给她抚养,是我们离婚之后双方商量的,给了她钱之后,约她去改协议时,她都说没空,她留下的收据在我手上,那我要起诉她,应怎样起诉呢?
目前情况是我在跟她要这笔钱的时候,她说她没钱,离婚时协议上写的是儿子归我,但是儿子给她抚养,是我们离婚之后双方商量的,给了她钱之后,约她去改协议时,她都说没空,她留下的收据在我手上,那我要起诉她,应怎样起诉呢?
2010-12-01 13:35 201011……(广东-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1 14:00
就儿子抚养问题重新签一份协议,根据收据起诉要回抚养费。
2 王金龙律师 2010-12-01 14:05
您好,您可委托律师办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还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