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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南昌市*医院精神科。我在南昌市*医院看病,不但没有治好我的精神分裂
告南昌市*医院精神科。我在南昌市*医院看病,不但没有治好我的精神分裂 告南昌市*医院精神科。我在南昌市*医院看病,不但没有治好我的精神分裂,还花了我3千多块钱,开了些吃的难受,没有治疗效果的药,伤害1个小小的我是小事,还会伤害其它患者。
2014-08-26 11:20 短信用户(江西-南昌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4-08-26 11:37
如认为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向卫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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