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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名大学刚毕业的毕业生,现在在潞安煤矿工作,开始,是总公司到我们学校招聘
你好,我是1名大学刚毕业的毕业生,现在在潞安煤矿工作,开始,是总公司到我们学校招聘 你好,我是1名大学刚毕业的毕业生,现在在潞安煤矿工作,开始,是总公司到我们学校招聘,条件什么的都说的很好,我们1过来,就让我们把档案交了,合同签了。后来,我们上班了,才发现所有的1切都和他们说的不1样,工资也很低,我们不想干了,想提档案,但人家说,我们必须把3个月实习期干满,出频率达到百分之9十5以上,转正后才能提档案,要不就要交5000元违约金,我们多次找公司交涉,人家1口咬定想提档案就要交5000元,我们该怎么办?帮帮忙,谢谢了
2014-08-25 20:38 短信用户(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4-08-25 20:45
如果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待遇,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4-08-26 08:13
如果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待遇,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康治斌律师  2014-08-25 23:2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26 09:48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您上述案由不适用劳动法中规定的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所以您不需要承担该项违约金,建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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