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抚养权 我和我老公有一套房子,结婚之前给了三万,是想他姐姐借的钱给的,现在都还没有还。结婚后我们共同给了三万,其余十万的是用我老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给的,我们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儿子,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我该如何挣得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非常感谢
非常感谢
2010-12-01 10:32 朱逸樊(四川-凉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联平律师 2010-12-01 11:06
按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你老公有工作的,按工资收入的20%至30%支付小孩抚养费,没有工作,原则上按平均生活标准每月200元至300元,具体你们可以协商。但你们离婚后,如已解决的小孩抚养费无法维持,不影响小孩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给付抚养费期限,至小孩年满十八岁,或在高中以下接受学历教育。如小孩丧失劳动能力,你和你老公都有义务抚养至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