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样才能保护好我妈妈的权益不受伤害? 我姥爷有三个女儿,在小女儿13岁时在自家自留地盖房三间,由姥爷,大女儿,二女儿还盖房欠款,房票名为姥爷。现姥爷姥姥已经相继去世,未有遗嘱。直至两年前,小女儿因病去世后。其丈夫要更改房票名,大,二女才知道,原父亲房已经不知在何时改为小女儿名。去有关部门查找房票有关情况,均被告知不是小女儿的合法继承人,无权查找该房票。现请教问题如下:1.我们如何能查到房票于哪年改为小女儿名,是否何法?2.大女儿和二女儿该如何维护自由的合法继承权?3.相关部说办理的手续现在已经丢失,何理吗?
2014-08-24 20:39 逝去的岁月(辽宁-本溪)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4-08-25 09:27
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2 胡爱军律师 2014-08-25 00:03
可以起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4-08-25 04:42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你外公房子过户其小女儿名下不合法,则该房在法律上已属于外公的小女儿了。只有外公小女儿的爱人和子女才有继承权。更多法律帮助,可在工作时间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