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责任归属 我一个亲戚,在建筑工地摔死了,他是跟着一个小包工头干的,现在如果打官司的话,小包工头所属的建筑公司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之前建筑公司与小包工头签订合同申明工人出现伤亡,建筑公司不承担责任的话,这份合同生不生效?
2014-08-24 10:37 shuime……(山东-泰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24 10:42
这是可以按照工伤承担的
2 110网律师 2014-08-24 10:42
直接申请工亡认定即可;
3 110网律师 2014-08-24 13:30
你好,合同约定无效,如果包工头无资质,可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4-08-24 16:04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