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被占导致纠纷, 2014年6月5日,山霞镇后洋村本人庄丽端到自家农田时,发现通往农田的道路被庄培坤所经营石材厂室外加工的石头堵塞,便与庄培坤争吵,后庄培坤持木打伤本人庄丽端的头部,肘部和腰部,导致脑震荡,头部创伤六公分大。让公安局帮忙追究这件事,但是公安局只是给简单的回答,只对庄培坤进行行政拘留10天。受害人要求赔偿,当事人没做出任何回应。我们该怎么对当事人进行追究?让我们得以赔偿。谢谢。
2014-08-22 21:29 159859……(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22 21:41
可以去做鉴定,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土地被侵占也可以通过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