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问题 给连杆厂加工半成品,因货款纠纷对连杆厂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申请保全的是加工后未发货的成品),申请保全后物品就地扣押存放。
问题:1,连杆厂提供现金担保后法院是否应当解除保全,还是可解可不解?
2,连杆厂提供现金担保后,法院未解除保全但是将物品存放地点变更到了被告连杆厂的厂房,保全物品变更地点需要给原告书面变更裁定书或通知书吗?
3,物品被转移到连杆厂后,在未解除保全情况下,连杆厂对被保全的货物验货并且提出质量不合格,向法院提起物品质量诉讼。请问保全期间的货物被告能验货吗?
问题:1,连杆厂提供现金担保后法院是否应当解除保全,还是可解可不解?
2,连杆厂提供现金担保后,法院未解除保全但是将物品存放地点变更到了被告连杆厂的厂房,保全物品变更地点需要给原告书面变更裁定书或通知书吗?
3,物品被转移到连杆厂后,在未解除保全情况下,连杆厂对被保全的货物验货并且提出质量不合格,向法院提起物品质量诉讼。请问保全期间的货物被告能验货吗?
2014-08-21 09:09 SORONE(山东-临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21 09:14
这是可以按照约定履行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8-21 09:12
依法担保担保的,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