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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中国人,与新加坡PR女孩结婚,但因中国原因导致要离婚,但因新加坡《妇女宪法》必须
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中国人,与新加坡PR女孩结婚,但因中国原因导致要离婚,但因新加坡《妇女宪法》必须 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中国人,与新加坡PR女孩结婚,但因中国原因导致要离婚,但因新加坡《妇女宪法》必须要给女方赡养费,我不想给,因为在中国没有注册结婚,所以如果我在新加坡不跟她离婚,然后回中国给另外一个女性结婚可以吗?算犯重婚罪吗?会有什么后果?很急,谢谢。
2014-08-20 21:29 顾小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21 07:18
这是涉嫌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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