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河北省石家庄A和B组织了五六个人去粮站干活,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但构成了实际劳动关系,在工作中,甲按规定按时通电的时候,发生了事故,但乙脚趾被机器压掉,构成了轻伤,但粮站没有全部给予医疗费用的照顾,而且迅速把所有人员的工资,组头人A现在把别人的工资给了一部分,但是一份都没有给甲,反而声称把所有工资都给了B,让B去发放,而B和乙存在叔侄关系,B称A未给任何工资,给的是乙的补偿费,这件事情到现在都将近多半年了,请问甲如何做去把工资要回来,毕竟农民工挣钱不容,小一万也是不小的数目了
2014-08-20 16:49 937872……(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8-20 16:56
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可以进我网站查阅相关案例。
2 陈艳律师 2014-08-20 18:42
如果是个人组织五六个人去干活的话,双方之间形成的就是雇佣关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具体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3 孙新律师 2014-08-20 20:59
收集证据,结合法律关系、伤害后果和个人情况综合考虑,最好面谈律师,确定具体索赔金额和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