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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爷爷单位的房子妻子出钱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妻子爷爷单位的房子妻子出钱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妻子爷爷现去世,写了经公证后的遗赠书:死后房产归孙女一人所有。现在我们夫妻闹离婚,我们的孩子向法院证明房款是婚后妻子出钱买的,法官不采纳。对吗?
2010-11-30 09:00 王东.(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1-30 09:03
这个要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不是你妻子的!是你妻子的,那么就是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果不是,那么就只能认定是妻子的爷爷指名遗赠的遗产了!那么法官不采纳是对的!
2 王琨乔律师  2010-11-30 09:2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经公证后的遗赠书:死后房产归孙女一人所有”的事实,该房产即便是在婚后买的,也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予以分割。因此法官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30 10:16
我认为:法官做得对,遗嘱是给孙女的,数个人财产,以前出资属债务关系,属于2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2年,如过2年则丧失胜诉权。
4   2010-11-30 12:52
初步分析法官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5   2010-11-30 13:36
利害关系人的证明不具有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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