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6年前前夫起诉与我离婚,孩子愿意跟我生话,法院判决时,我没有要他认何补尝及抚养费
6年前前夫起诉与我离婚,孩子愿意跟我生话,法院判决时,我没有要他认何补尝及抚养费 6年前前夫起诉与我离婚,孩子愿意跟我生话,法院判决时,我没有要他认何补尝及抚养费,我自己生的孩子自己养得起这个孩子。两年前我遇到了跟我1样的命运的后任丈夫组建了家庭,今年暑假把我跟我孩子的户口从4川迁移到湖北了。我在迁移户口时想把孩子的姓氏改为我现任丈夫的姓,可是湖北这边派出所要前夫签名同意才行,如果我去找前夫签名还需要些什么程序才可以?
2014-08-19 14:42 短信用户(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19 14:45
您好,如果工作人员只告诉你需要签名,别的手续应该是不需要了。
2 孙新律师  2014-08-19 14:47
你好,一般需要你前夫签名。
3 江珍来律师  2014-08-19 14:59
协商同意即可
4 孙新律师  2014-08-19 15:05
你好,一般需你前夫签名
5 110网律师  2014-08-19 15:52
不知你现在和前夫的关系如何?你可以首先和他协商,让他签署一份同意书,如果协商不成,那么你可以起诉,向他索要抚养费,在调解时逼他签署同意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