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 我老公在去年的年底在中铁三局架桥时由于支架脱落摔伤,造成七根肋骨骨折,五根粉碎性骨折用钛合金抓手固定了,刀口缝了21针,眼角也受伤缝了两针,医生说我老公以后不能干体力劳动的活了。住院一个月,动完手术半个月就上班,单位领导对我老公态度很差,我老公想换个工作,可是肚子里的钛合金抓手等过几年身体状况好点了还得取出来,我们就和单位领导提出要动手术的费用,单位领导不给还要以法律手段处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是最低层的农民家庭很难负担起动手术的医药费。麻烦律师帮帮我们,按照法律手段我们会赢吗?
2014-08-19 14:02 yanzi4……(贵州-黔东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19 14:05
这是可以胜诉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19 14:39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和妻子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和妻子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和妻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 唐羽生律师 2014-08-20 11:40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维权的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要求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