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女方没有固定工作靠打工赚钱,男方有固定工作,但抚养费给付的较少,现在孩子已上初中,抚养费远远低于实际话花费,经双方协商,男方不愿意增加抚养费,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能增加到多少?
2010-11-29 14:20 IhD6686(陕西-渭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1-29 14:40
法律规定抚养费最高为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如果低于挂标准的,女方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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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9 21:26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的,抚养费一般可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3 2010-11-30 14:09
可以诉求变更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