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问题 您好,我是上门女婿,嫁给了大女儿,并且赡养了老人20多年。在此期间老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都是我出的,也从来没有虐待过老人。现在老人双双离世,在我们痛苦万分的时候,老人的二女儿来分房子,房产证上写着老人的名字,但是立过遗嘱(没有写立遗嘱的时间)。请问这房子怎么分?二女儿虐待过老人。
2014-08-17 19:08 144103……(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17 19:56
遗嘱要有时间的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 孙新律师 2014-08-18 09:26
遗嘱应该写明时间的,如果没有时间有可能不能认定有效。如果二女儿虐待老人严重的,并且有证据证明的,二女儿将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