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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职工股权证有效性的问题
咨询职工股权证有效性的问题 1996年,企业登报募集股份、招聘员工,被录用者被告知需缴纳一定数额股金方可上岗,企业开具"股金"收据,后企业收回“股金”收据,重新向每位员工发放了“职工股权证”,并载明“此卡系职工持有股权的证明”,历经13年,期间共分红7千元左右。2009年企业声称依据市国资委要求,执行政府清退政策,强行收回职工股权证,借职工持股委员会之名与上级单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变更了股权。企业隐瞒了国务院国资委(2008)139号文件,关于支持鼓励职工持有本企业股份的文件精神,并野蛮告知:”你们的股权证是废纸,你们去告吧!“于是我们向区法院起诉,企业举证疑点重重,可区法院依然判我们败诉,又报中院二审,结果依然。  职工们不服判决结果,进jingshangfang,回来后市长接待,对职工们的遭遇表示同情,会上责成各部门尤其企业做好工作,可企业会后无任何行动,事情就这样拖到现在未解决。                                                                                  职工们都是弱势群体,但我们始终坚信,有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我们的正确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护。但在目前这种维权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寻求各方支援,以求解答“我们的股权证是真的还是假的?真的,为什么收回的时候没有按企业当时的净收益分配给员工?假的,员工们不会造假,这个‘假’应该由谁来负责?是奉献了青春和血汗的员工们来承担吗?”这样的问题。
2014-08-17 10:12 寻真人(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8-17 10:25
需要将维权进行到底,这事情最终需要当地政府解决,建议坚持就是胜利
2 崔辉群律师  2014-08-17 10:47
你们最好向省高级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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