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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亲婚前财产,但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儿子有权继承和居住吗?
房子是父亲婚前财产,但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儿子有权继承和居住吗? 我现在住的两居室房子是父亲的婚前财产,他和母亲离婚时我判给父亲了,此房本可以由于他们离婚而拆分成两个一居室,但母亲说她不要了,留给我结婚用,但未写文字上的东西,只是他们口头约定的。现父亲再婚,且另有一处住房但未住并出租出去了,现在父亲逼着我搬家。我和我妻子名下没有任何住房。搬走就没地方住了,请问律师,这房子我有合法权益居住吗。
2014-08-17 03:45 chengs……(北京-海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4年08月17日 05时44分
你有继承权,但前提是你父亲去世后,且无遗嘱的情况下。
你最好让你目前出面要她那一部分,然后给你。
2 李同红律师  2014-08-17 07:13
你好,你有继承权
3 孙新律师  2014-08-18 13:57
您好,可以要求争取属于你母亲的那一间。这套房子属于你夫妻婚前财产,再婚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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