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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格不合,男方不会生育,故女方提离婚,男方不同意
因性格不合,男方不会生育,故女方提离婚,男方不同意 因性格不合,结婚2年未能生育,我俩都32了,女方提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求返还当初结婚的三金,还有彩礼,也就1万5千元吧,我怎么是好,不想和她过了
2014-08-16 17:49 我爱北京天安……(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8月16日 17时53分
你好,针对你所说的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至于三金和彩礼,法院是不会判决你返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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