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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成都。。急
劳动纠纷。。成都。。急 本人于2003年5月到公司大桶车间上班,2004年3月11日上午11时在操作工作时将右手大拇指刨吊一个关节,到医院就医后公司未为我申请工伤鉴定。和有关生活费、误工费和相应赔付。2004年4月20日开始被公司派到全国专卖店做售后,一直做到2010年6月20日,6月22日回到公司后无故被公司解雇,且不办任何离职手续!从2003年5月到现在公司只是在我进厂时签订过一年的合同,后就没有签合同。而且公司也只是在2008年1月份才为我买了综合保险。请问有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2010-11-29 11:36 xiaoyu……(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0-11-29 19:22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2 喻远军律师  2010-11-30 06:37
可委托律师申请进行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0-11-30 09:27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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