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地皮赠予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我岳父母名下有一处地皮,想赠予我爱人,因为以前我岳父母跟另外一个人有一份使用合同(共同投
资在此地皮上盖了一些出租房收租,合同期为15年,目前合同期还有10年),这样能办理赠予手续吗?如果可以的话,这份
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目前这种赠予的话税收是怎样收取的?
资在此地皮上盖了一些出租房收租,合同期为15年,目前合同期还有10年),这样能办理赠予手续吗?如果可以的话,这份
合同还有法律效力吗?目前这种赠予的话税收是怎样收取的?
2010-11-29 11:15 水彩笔头(广东-中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