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供销社职工,至1999年因改革被迫下岗。因居无定所,就向原工作单位购得1平房(量化给职工) 我原是供销社职工,至1999年因改革被迫下岗。因居无定所,就向原工作单位购得1平房(量化给职工),等到房款付清供销社领导只为我办理了房产证,直到现在都没为我办理土地使用证。直到今天,我的隔壁李某家翻建新房,总是叫我拆除楼顶石棉瓦部分(刚买房时,因房屋漏雨无法住,就在原平房基础上建了2楼,3楼),70年代建的房子,我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李某家是通过各种途径得到我家隔壁的那块地,后来都已经翻建好多次,这次说是我家的石脚是李某家的土地使用范围,1定要我拆除石棉瓦部分,还告到法院。我该怎样为何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家有权有势,我该怎么办!
2014-08-14 23:54 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15 00:00
你的意思是对方已经去法院提起了诉讼?不知对方的诉讼请求是什么?由于你的2、3楼是私自加盖,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李某个人是无权要求你拆除的,目前情况下,你最好委托律师应诉,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你也不必和对方直接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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