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女方有一儿子,是个低智商人种,父母百年之后,我是否需要养他。 您好
我父亲于十二年前再婚,对方带了一个儿子,女方的户口已迁入我爸这边,她儿子没迁入。女方的儿子智商低下,而且身患疾病,高血压之类的,女方与前夫对他们的儿子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等到她儿子有独立行为能力时归男方。
我就是想问一下,等于到我父亲与女方百年之后,我是否有义务需要赡养女方的儿子。
我父亲于十二年前再婚,对方带了一个儿子,女方的户口已迁入我爸这边,她儿子没迁入。女方的儿子智商低下,而且身患疾病,高血压之类的,女方与前夫对他们的儿子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等到她儿子有独立行为能力时归男方。
我就是想问一下,等于到我父亲与女方百年之后,我是否有义务需要赡养女方的儿子。
2014-08-14 22:01 sdgiug(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4年08月14日 22时03分
答:没有。
2 宋鑫律师 2014-08-14 22:05
你没有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