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没有其他子女份 老太太有六个子女,在四儿子结婚前陆续分家,1982年四儿子结婚,并育有一子,于1986年以后从新加盖房,中间加盖过几次,老太太一直与四儿子居住,在2005年土地拆迁补偿协议中分别写有四个人的名,其中是两个户主分别是儿子和母亲,现在是小产权房房名是儿子的,如老太太现和其她子女提起诉讼想分老太太那份房产合法吗?具体有没有老太太的,如果有老太太只想把房产和以后所得财产归四儿子所有,应该怎么做
2010-11-28 17:17 没人爱的紫(北京-朝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11-28 17:21
直接让老太太写遗嘱即可。
2 孙新律师 2010-11-28 17:42
老太太在世时属于她的财产,其他人无权利分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0-11-29 15:19
你好!
老人在世时房产属于老人的财产,其他人无权分割,老人可以写遗嘱将房子留给他希望留给的子女。
老人在世时房产属于老人的财产,其他人无权分割,老人可以写遗嘱将房子留给他希望留给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