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一朋友2004年再婚,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现在男方想离婚又不主动自己提出来,采取不给生活费,拉电闸、拆煤气瓶等手段想让我朋友提出离婚,其目的是将朋友扫地出门。请问我朋友可否主张居住权。谢谢了。
2010-11-28 16:08 zjdlbz……(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8 16:51
既然男方没有离婚,你朋友还是可以居住在那房屋中的,另外,除非双方书面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婚后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2 2010-11-28 17:04
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很难判给女方。
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所,男方又多几处住所,同时离婚的原因是因为男方有重婚、外遇、暴力、虐待、吸毒等行为的,也许会有转机。
找证据吧!
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所,男方又多几处住所,同时离婚的原因是因为男方有重婚、外遇、暴力、虐待、吸毒等行为的,也许会有转机。
找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