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问题! 男女双方婚后各借款45万元购置一套房产,目前暂无房产证,此后女方借款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45万,并要求法院执行,因此房无房产证,法院未查封,只能等有钱再还,此后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缺席审理此离婚案,因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此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负责偿还购置此套房产所借债务。请问各位大律师,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2010-11-28 12:54 zaz200……(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年11月28日 14时23分
离婚判决不能缺席判决。
不过判决内容,并无明先不当。
不过判决内容,并无明先不当。
2 李建成律师 2010-11-28 13:34
属于共同财产,应该由女方支付给你一半的房款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0-11-28 15:22
应当由女方支付一半的房款补偿
4 孙新律师 2010-11-29 07:59
进行上诉
5 2010-11-29 15:22
应当由女方支付一半的房款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