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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朋友买的房子还未交工,因急用钱所以打算原价转让给我,经多方找关系也未能让开发商同意给我们变更姓名。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的话费用太多我承担不起,想先跟朋友签份合约等五年后再过户这样行不行?受不受法律保护?有什么需要注意约定的地方?谢谢
2010-11-27 21:08 恬恬baob……(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27日 21时20分
房产变更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的,如果你们双方约定好了,可以按照约定履行。但是建议办理变更登记,这样以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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