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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的房产继承纠纷
三分之一的房产继承纠纷 我们家有一套拆迁所得的三室一厅.房产证上是我爷爷,我堂兄和我三人的名字,并注明了我们各占三分之一的产权.
我爷爷有五个子女,其中三叔最没出息.因此,我爷爷曾经与我堂兄以及我签过一份协议,说他过世后他所拥有的三分之一产权将有我三叔继承.我爷爷是三年前去世的,目前奶奶还健在,奶奶也一直希望把这三分之一的房产给三叔.最近,奶奶有意想出售这套房子,我和堂兄也同意.(注:到目前为止,房产证没有更改过,上面至今没有我三叔的名字.)
我的问题是:我爷爷当初与我们所签的协议是否等同于遗书?该套房子出售后的收益的三分之一,除了三叔,我爷爷的其他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相应的份额?也就是这三分之一是否还可以被要求分成五份,其余四个子女也能继承一份?还是说只有我三叔可以继承?(注:协议书上有我爷爷奶奶,我堂兄和我的签名和印章,但没有三叔以及我父亲和其他叔伯的签字)
谢谢!
2010-11-27 16:04 yu小彤(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7 16:17
1 你奶奶仅仅可以处理你爷爷那三分之一份额的一半,另一半依据协议处理
2 袁文祥律师  2010-11-27 21:24
你爷爷的三分之一中一半是你奶奶的的。其余一半按你爷爷的遗嘱办!
3 李军律师  2010-11-27 22:23
你爷爷所占份额的一半属于你奶奶,另一半属于遗产由你三叔继承。
4 姚艳艳律师  2010-11-27 22:25
你奶奶仅仅可以处理你爷爷那三分之一份额的一半,另一半依照遗嘱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0-11-28 16:25
爷爷名下的三分之一中有一半是奶奶的产权份额,另一半是爷爷的财产,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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