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误治将恶性肿瘤患者按肺炎治疗43天造成患者死亡. 患者原发病是恶性肿瘤.医院呼吸科按肺炎治疗43天.是医生的错误治疗导致患者持续高烧43天得不得有效控制.造成患者多脏器衰竭死亡.经两份司法鉴定都一致认定第一条.医院在给患者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及医疗过错.第二条鉴定.分别是.1.一个是患者的死亡与医院有一定的因果关系.2.患者的死亡与医院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就按(2)下的判决.判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审.再审是顺水推舟.
2014-08-08 12:36 没糖的咖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08 13:03
再审都结束了,只能申请检察院抗诉;
相关法律问题
医院没有发现病人病情误诊治疗43天导致患者持续高烧43天多脏器衰竭过早死亡
1个回复村医生误诊耽误患者的最佳治疗期导致患者死亡应该负责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个回复在医院检查时造成患者重伤死亡
11个回复患者家属同意停止治疗造成患者死亡是否要追究患者家属的法律责任
1个回复医院给一个怀孕7个月的孕妇输血,造成输血反应,医院输液治疗6天后,不治身亡,死亡4天后去做法医鉴定,
3个回复医院误诊造成病人耽误病情加速死亡
3个回复患者在医院治疗死亡经鉴定不属医疗事故但是鉴定分析意见认为医院对患者的病情认识欠缺、对病情观察不到位。
0个回复对于医生因注射药物位置错误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伤害,而一直未好,现医院拒绝为病人治疗,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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