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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父母已经不在,现在动迁,咨询详细分配问题。
公有住房,父母已经不在,现在动迁,咨询详细分配问题。 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公有住房,房证是父亲的名字。但是父母都不在世了,母亲写过一份遗嘱,说房子留给我,但是当时因为是公有住房,公证处不给公证。但是现在动迁,我总共有六个兄妹,现在是我和我弟弟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我想知道,这个房子动迁应该怎么分配,每个子女都有份吗?住在这里和不住在这里都一样吗?这个遗嘱有用吗?
2010-11-26 19:06 puffer(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2010-11-26 22:29
已经回复,注意查阅。
2 110网律师  2010-11-29 12:12
你说的这个问题很复杂,在法律上也有争议。
首先,是公有住房能否继承的问题。从大连两级法院的判决来看,认为公有住房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省高院的意见认为公有住房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不能继承,则要看你们成年子女如果一直在此居住,是可以继续居住该房,动迁后也可以得到补偿,不过其他子女就不能得到补偿了。如果可以继承,则你母亲的遗嘱有效,你们六个兄妹要平分。
因此,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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