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婚姻离婚小孩及财产问题?? 我是早年移居香港居住的广东人,09年与妻子在广东家乡登记结婚,2010年有了孩子。因种种原因两人关系无法调合,要到了离婚这个地步(但双方都不涉及第三者的问题)。上月终于因小孩问题而爆发,她带着小孩不辞而别,也不跟我说。近一个月来我不断尝试能够挽回婚姻,但她都态度强硬决意分开,并强调孩子归她。现在我如果单方提出离婚,是在广东还是香港提出?(她现在仍是广东户口,这几年我们一直是在香港生活,她无业在家带小孩)。如果离婚孩子和财产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我有希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2014-08-06 14:06 hill20……(香港-香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06 14:08
这是可以争取到抚养权的
2 孙新律师 2014-08-06 14:21
你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平分,夫妻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孩子抚养权归属遵循对孩子最有利原则。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孩子抚养权归属遵循对孩子最有利原则。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