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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协议约定在年未女方支付男方18万,共同所有门面于女方所有,如在年未女方未支付男方18万,门面归男方所有。现在的情况是在办理离婚后,门面已转给女方,现在女方推托说年未不能归还18W元,可以起诉法院把门面的所有权转给男方吗?
从了解的情况看,只办理了备案的房产,未按揭的房产不能更改所有权人吗?

现在还有一个情况是:在房产合同里约定,备案后的房地产合同要及时进行按揭手续,现在房产地开发商联系女方,女方也不去办理按揭,在房产合同理不及时办理按揭会有违约金或其它赔偿。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法律上一般如何处理的?
2010-11-26 16:07 goodwe……(湖南-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1-26 16:46
答:备案的购房合同不能够变更当事人;因此,你可以按照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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